2009年10月写的文章
那天是我的生日,遇上了七级台风,外头的风雨真的很大,大得让人心慌,这种时候,除了担心灾情,也会想像那些跟我一样独居的孤男寡女的心情。
就在这时候,电话响了,小米打来的。落寞地问:“你在干嘛?”
我说:“没啊!呆着呢!”
小米是我多年的好朋友,平时不常联络,或者说,只要她出现,肯定有事。当然她也可以这样形容我。
我问她:“又怎么了?”
她说:“没啊……”
沉默了一阵子,她才悠悠地说:“已经过三十六个小时了,他都没有e-mail来。”我先是一头雾水,接着想起前天就是小米的生日。她有一个相交十多年的前男友小南,即便分手很久了,两人平时也不联络,但每年两个人的生日,他们必定相互问候对方。
小米有点轻描淡写,但我知道她伤得很深。她就是那种越轻描淡写伤势越严重的类型。
但要说她在乎的是小南,不如说要命的是生日。每当生日快到的时候,小米就开始陷入一种焦虑,那是一种既兴奋又注定要受伤害的气氛。是因为年龄与日俱增吗?还是因为适婚年龄已过?但这又是每个都会单身女性的问题,小米又何苦为难自己?
以上只是我的猜测,因为我知道小米不太喜欢听到人家说“生日快乐”,连我跟她这样的朋友,在她生日的时候,都不会去自讨没趣。但小米同时又不高兴人家提都不提她的生日,好像她降临这个世界没有任何重要性。是啊,谁要那种全人类都不记得自己生日的感觉呢?
对于这种天人交战的难题,她的处理方式是,在生日的那天,关掉手机,拔掉家里电话,不上网。矫枉过正吗?应该说把头藏在沙堆里是小米的拿手绝活。
小南是小米的初恋情人,那年,小米十七岁。十七岁的失恋跟谈恋爱好像一样剧情单纯,当事人以为自己的故事很壮烈,观众看起来不过如此。
他们分手后的十年之间,都维持当好朋友,甚至当初小米去欧洲学音乐,也是小南鼓励她的。他说他们的相处方式已经走进死胡同,小米太依赖他了,如果小米不暂时离开,她的人生就完了。那年,他考上交大,小米只是补习生。
于是小米真的走了。
而她的人生当然也就不一样了。
后来不管身边换了多少对象,他们都保持一种奇妙的伙伴关系。小南在小米出国期间,甚至常常去找小米的爸爸聊天,表明不管他换了多少女朋友,他都会等小米,除非小米结婚,否则他不会放弃。
这种说法听起来很滑稽,但是很动人,小米每每听到,虽然嘴里说死也不会嫁给小南,但还是沾沾自喜。
小南去维也纳找过小米一次,两个人一起度过三天,第四天小南就不见了,留下一张纸条,“我在台湾买了一张环欧火车票,我要好好利用……”
小米回国后,就在一家打击乐教室教小朋友,小南即便当时不乏风流韵事,只要小米一通电话,小南都会出现。小米对他的依赖不是生活上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每当小米感情受挫时、工作不顺时、对自己缺乏信心时,她就需要小南的“诺言”来当作自己的强心针。
这些年当中,他们也曾经试图在一起,毕竟互相取暖的两个人,火花是取之不绝的。但是复合的第一个礼拜,两个人都变得无话可说,压力大到令人窒息,于是再来整整三个礼拜没有联络!
小米告诉我,就在他们谈好分手的那个晚上,他们去吃饭,两个人又回到了以前一样,滔滔不绝,甜言蜜语。
小米常常说小南很了解她,或者说,因为他们很像,都不能忍受跟另一个生物腻在一起太久,所以他们之间的距离总是刚刚好。刚刚好到“现在什么都没发生,但是永远都有可能会发生什么”。
一天,小南打电话给小米,说找她吃饭,小米说过一会儿要去上班,现在不想出门。于是他买了三明治去她家,吃完小米赶着出门,他送她去,经过安和路信义路口的婚纱店(现在挂着林志玲的海报),他突然问小米:“你如果结婚,会拍哪一种婚纱照?”
小米把脸一扬,冷冷地说:“最讨厌婚纱照了,如果结婚才不要拍照,麻烦死了!”
“我同意,麻烦又浪费钱。”小米相信小南在暗示什么,虽然小米还是觉得自己不会嫁给他。
两天之后,小米去看《落跑新娘》,出了戏院听手机留言,是小南,“我要结婚了,新娘你不认识,我一直没跟你讲,因为不到最后一秒,我都不能确定。对不起啦。我什么事都跟她说,她不相信我们只是朋友,所以我必须很正式跟你说,我们只是朋友,我爱的人是她,她现在就在我身边……”
这世界上有比这个更滑稽的事情吗?
他高兴跟谁结婚就跟谁结婚,那是他的自由,但他有必要一直隐瞒吗?不到最后一秒不能确定?那他根本就是永远不能确定!他们要怎么拍结婚照,那是他们家的事,有必要来告诉我吗?这是“朋友”的行为吗?还有,最不可原谅的,有必要在她面前打电话来羞辱我吗?“不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这不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公民道德吗?
小米在手机里说她没有掉眼泪,她说她很好,终于解脱了,不用再为小南的幸福负责,所以开着她的黑色吉普车把台北市绕了三圈,她说,她觉得很可笑,对于过去的十三年都相信他的诺言,可笑的是自己。我说这一圈绕完就回家吧。
后来小南是何时结婚的,我们并不知道,起码这群至死护卫小米的朋友都不知道,只知道从消息曝光那天开始,再也没人从小米口中听到小南这两个字。
故事并没有结束。
小米一直到今天才跟我说。
其实这几年每到生日,她都会收到他的e-mail
就是一句话——
Happy Birthday
每一封她都存起来。
每隔六个月,小南生日的时候,小米就把同一封信回传给他。
我笑她那么沉得住气,那么耍心机,小米说:“我连他结婚的事都没问过……多写一个字,都会心痛……”
于是每一年的生日祝福,就是惟一可以知道他还活着的方式,或者说,知道他还有一点点在乎自己的方式。今年生日已经过了,已经过了三十六个小时,小米都没有收到小南的讯息,她开始慌了。我要她直接写信去问。“那怎么可能……他忘了就忘了吧!”说这话的时候,小米的声音像是一口水咽不下去。
几天过后,我收到小米的简讯。
“今天晚上十一点五十六分我才收到他的祝福。
原文如下There are things I care about everyday but can only say it once a year. Sorry about the delay.(有些事我每天都挂念,但只能一年说一次。迟到了,对不起。)
几天后,无意间在路上碰见初中同学,他是刚从上海回来的,聊天时我好奇地问起小南,同学跟我说,你不知道他已经走了吗?
“去哪儿了?”
同学说:“天国。”
然后是可想而知的短暂对话,“不好笑”,“你有看到我在笑吗?他走了快一年了。”
我感到一阵晕眩,晕眩过后,我想到小米。为什么这么大的事我们没人知道,小米也不知道?因为我们从小南说要结婚之后,就几乎拒绝听到任何有关他的消息。但前几天的那封e-mail是怎么回事?
我翻出早已不用的通讯录,壮着胆子打去小南的家,也不知号码是否还管用。
一个年轻女人接起了电话,说是小南的姐姐。我表明身份,问候了几句,最终忍不住问了她,如果小南早就不在,怎么会有e-mail?她哭了出来,小心翼翼地跟我说:“请不要再追究这件事,这是小南走之前要我帮他做的。他要我每年帮他发一次e-mail,我忘了,过了快一个礼拜才想起来。”小南姐姐要我守住秘密,但这样的事怎么可能瞒得了永远呢?
但要我去跟小米戳破,那也是不可能的,要讲也不会是我讲。我跟小南姐姐多问一些情病因是脑肿瘤,时间呢,发现时是四年前,后来都在大陆寻求另类疗法。四年前?那不就是小南给小米留话说要结婚的那年?
“那小南的太太呢?”
“什么太太?小南没有结婚啊!我们家人都知道他一直在等小米啊!”
接下来我在电话里足足沉默了三十秒。
我在想,这是怎么回事?或者说,我已经猜到怎么回事,但我在怀疑,这怎么可能?这一切是小南的安排吗?什么?假装闪电结婚,从此消失,一年一次生日问候,一直到……要一直到什么时候?他要小米对他死心,然后让小米知道他永远记得她。这是爱吗?这世界上有这样的爱吗?这不是通俗小说里的情节吗?但它又远比小说情节真实、充满细节,小南、小米在我脑海里栩栩如生,他们的忧伤欢笑,那不是演出,是漫漫时间长河中的呼吸。
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那是在我挂上电话,走到巷口看着路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时。我需要盯着一个个陌生的人,来让自己缓缓回到现实。我会先回到现实,然后再重新一点一滴让自己进去小南的世界,去感受他感受的,去编织他所编织的。
我不确定我能感受到什么程度,但我知道,每一年每一年,有三个日子对我来说是永远地改变了,小米的生日、小南的生日,和我自己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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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她遇到他。
他们都还年少。她想,如果他们不是在那样年少的时候遇到,那么,一切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他不是她应该注意的男生。他反叛、迟到、江湖气,却精通玩乐。 一次经过他的身边,看到他熟练地将滑板踏在足下,一阵风吹过似的呼啸而去。 风穿越她,他穿越人群,剩下心动,在她尚未启蒙的感情世界里萌动起来,不动声色地驻扎,并开始弥漫。
这是一个秘密。她将它缄在嘴角,尽管它已经放肆地奔放心内。
从此,她的眼睛里便布满了他的影子。
他篮球场上英姿勃勃,他人群之中谈笑自若,他与校园中几个黝黑的男生伙伴同出,惹事生非。
她成为他身边一只移动的变色龙,随时跟踪他的行动变幻着身上的颜色,熙攘校园就是她安全的屏障。他不会注意到她,在数以百计的目光背后,投射过来的莫名其妙的关注的眼神。
她或许乖巧,又或者说,她是太方正的一块旗帜,无论如何也不会在他的国家升起。
他们相隔两界。
通常不会互相关注,于是有理由彼此错过。
可是她注意到了他,也许因为那一阵风,那一个很特别的滑板少年。也许是因为太平静的岁月,太蠢动的心。总之,因为她的心动,他们之间,便不是相互并肩又从不经过的平行。
他却什么都不知。
他每天放学之后会坐36路车回家。这一条线路,辗转也可以到她的家,只是,她需要在下车之后再绕行十五分钟。
他有时候放学后,会到学校的操场上去打一个小时的篮球。
他随身携带着一只形状奇怪的水壶,蓝色,很运动的样子,又很小巧。
他的字写得很好看,似乎是临摹过什么书法字帖。
他戴了一个骷髅头链坠,在他隐藏的胸前,有时候会不小心泄露出来。他总是会很小心地将它收回,一切习惯又熟练。看来他佩带它,已经很多年。
这一切,都是她在暗中悄悄观察而来。她是那样心思细腻的人,渐渐地,她仿佛觉得与他早已相熟,她甚至闭上眼睛便可以清晰地想像出他的轮廓,那样英挺的眉,那样修长的手,那样干净的笑容……
她辗转,知道了他的生日。
一月十五号。近在年关,寒冷凛冽。知道他生日也纯属巧合,那时她作为课代表被老师叫去统计参加业余小组的同学的资料。
他的名字,赫然在目。
一九七九年一月十五号,他与她同年,但是大她六个月。
她牢牢地将这个日子熟记于心。从那天起,她开始盘算着送他一件什么礼物。她希望那件礼物是特别的,可以表达她满腔的情绪的,而他,不一定知道这礼物来自谁,但是他能明白这礼物的意义。
她开始流连于那些卖工艺品的小店铺,一件一件地挑剔、揣测。
这是第一次送他礼物,她要自己一定做到慎重和与众不同。
该送他什么呢?在寻遍了全城之后,她始终没有挑选到一件称心如意的礼物,可以送的,几乎就是太泛滥的卡片、蛋糕、各种音乐盒、鲜花……这不是她想要的。
可是,什么是她想要的,她不知道。
她突然感觉到世界是这样地大,而她是如此无助。
情感的突然来袭由不得她,而她又不能做出什么。她惟一能做的,就是每天不动声色地,任凭视线和思维围绕在他的左右,渐此成瘾。
一次经过书店,她看到了一本台湾的言情小说,闲来无事,就顺手翻了几页。她突然看到了这样的一个情节:一个女孩穿越熙熙攘攘的马路去为即将要服兵役的男孩送一客甜点,那是一客意大利的蛋糕,叫做提拉米苏。在意大利的传说中,Tiramisu最早起源于士兵上战场前,心急如焚的爱人因为没有时间烤制精美的蛋糕,只好手忙脚乱地胡乱混合了鸡蛋、可可粉、蛋糕条,做成粗陋速成的点心,再满头大汗地送到士兵的手中。她挂着汗珠,闪着泪光递上的食物虽然简单,却甘香馥郁,满怀着深深的爱意。因而提拉米苏的其中一个含义是“记住我”。
她的心,几乎在这一刻停滞住了,是的,是的,这就是她想要的,Tiramisu,Tiramisu。
她记住了这个名字,然后她跑到所有的蛋糕店去问询,可是,在一个又一个摇头的答案之后,她逐渐失望。
那是她这座城市里闻所未闻的西点,那只是遥远的美好的传说和浪漫的故事,距离她,十万光年,她只有听闻和憧憬的份儿,她悲伤地想。
于是。那年他的生日,她什么都没有送他。
可是,转过年去的春天,他却离开了学校。
传说是因为一些不良事件,他被迫转校。在城西的一个普通的学校,她辗转地打听到他的消息,于是开始给他写信,那些信是不需要回的,因为她没有署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她就是这样,沉浸在写信的快乐中,不可自拔。
给他的信的邮票,都是倒着贴的,含义为心爱的人。
信纸都是折叠成心形的。
用深蓝色的墨水笔,一字一字认真地撰写,字里行间,没有一个爱字泄露,却全部都是满满的爱慕。大多数年少的爱情,都是一个人的事情吧,和对方无关,却因为对方而深深快乐。那么多的感触,那么久的倾诉,那么甜蜜的问候,那么暗生的牵挂,都隐蔽在那些看似平常琐碎的问候中。
就这样,牵牵连连,又过去了一年。
又到了他的生日,她兴高采烈地跑到书店,将那本言情小说买了送他。
男生都不爱看的小说,可是她不想让他错过那种感动。
毕竟,那里面有那样一个女生,为自己喜欢的男生去买一客含蓄热烈的蛋糕。他会读到,也会明白她的所指。
哪怕他不知道这份明明白白的所指来自于谁。
兴高采烈,又惴惴不安,她如同一个电动兔子一样地将这一切都完成。在邮局填写他名字的时候,她几乎是笑得无法合拢嘴巴的。
迎面吹来一阵冷风,凛冽又意外,将她的笑容冻僵在脸上。
他出生在这样冰冷的日子。
这个生日礼物寄出去的两周里,她都没有勇气去再写信给他。这是一种奇怪的情绪,即使她明知道她隐蔽的身份不用去面对这种表露情感的尴尬。她还是无比羞涩地躲藏起来,就似乎她可以看到他质疑的眼睛,和惶恐的尴尬。
那段岁月,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恋人未知,话未出口,但是她却感觉到快乐。
她需要的,原来不是他照样全搬的奉还,而是她可以将自己的情感如数倾倒。
简单的快乐。她只要他知道,于是一切便好。
再次给他写信,是忙碌春节过后寒假开学的时间。她简简单单地写了一些话,便发了出去。
她又开始恢复了她的写信生涯,也渐渐地平静了心内的狂喜。她只要每天这样与他交流着,便开心。有一天,她与一个小学同学在一个百货商场遇到,寒暄了几番之后,她突然得知那个女孩,居然和他同校。她忍不住去询问关于他的消息。小学同学面露不屑地说:“哦,他,你们学校转来的那个男生,功课差,迟到,翘课,打架。不良少年。”
她笑起来。她知道他是不良少年的。她一直知道。
“幸好,他现在不在了。”小学同学说。
“什么?他现在不在了?”她几乎是被击中了一样地惊叫起开。
小学同学说:“是呀,他父母离异,跟妈妈去了N市呀。”
那一天,几乎是她最灰暗的一天。
在这之前,她寻找到最平安的欢乐,而这一切,全部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坏消息粉碎掉。
原来,她给他写的那些信,已经不可能交到他的手里。她的信从来都是没有给他留过任何地址的,所以,他即使收不到那些信,她也无从知道。也许会被一些无聊的人,拆开来当作笑料,也许会被当作一些垃圾丢弃在这世界的哪一个角落……
这都不是关键。
最重要的是,他,离开了她,先是从学校,再是从城市。
他就这样地,经过了她,又悄悄离开。
而她,自始至终都没有能够说出来一句话。
岁月毕竟要继续。
她丢失了他,也一样匆忙地长大。
悲伤也好,甜蜜也好,生活一样地过。那些事,那些人,那些年月,总会过去。
她渐渐地将他淡忘。她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了真正的恋爱。
在他离开的两年后,她考上了大学。在他的城市,也有了同校的男朋友。
如果不是刻意地去提起,她几乎已经将所有的记忆都埋藏在风中了。
男朋友生日,她为他去买蛋糕。
经过N市的繁华区,她买了一个庞大又繁华的蛋糕,写上了男朋友的名字,还有那些花里胡哨的抒情的字。抱着蛋糕等公车,适逢下班时间,人多嘈杂,车流如织,半天等不到一辆车。于是她准备穿过一个小胡同,绕到另外一条不算太拥挤的街上去叫出租车。
她的脚步,是在看到那个不可思议的蛋糕店的时候停滞住的。
她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提拉米苏。提拉米苏。
赫然在目,提拉米苏。
什么时候,她生活的城市,已经有了提拉米苏。她如被点中了魔咒一样的,走了进去。扑面而来的蛋糕的香味袭满全身。店面不是非常大,但是雅致,特别。墙上贴满了美丽的宣传画,Tiramisu记住我,Tiramisu带我走。
“Tiramisu带我走?”
她怔怔地看着这一行字,无比澎湃的情感此刻一并被牵起。她的记忆被牵回了多年前,当她还是小女孩,她从来未被人知的心事,和那些费尽心机的暗示。年少时候的爱恋是那么地单纯与认真,她已经将那个忧伤的小女孩丢失多久了。
她只是知道“Tiramisu记住我”,而不知道它的另外一个含义是带我走。是的。Tiramisu带我走,喜欢一个人,跟他去天涯海角,而不仅仅是让他记住。而她,匆忙的年少,忽略掉了这样的意义。
“小姐,您需要点儿什么?”温和的服务生笑容可掬地问。
她收回自己恍惚的精神,又看了看自己手里拎的那一个俗气又笨拙的大蛋糕,有点儿沮丧。外面车来车往,手机响了,将她一下子带回现实的世界里,是男朋友催促她赶快回家了。她忍住辛酸的鼻子,向服务生道了一声“谢谢”,然后转身就离开了这个店。
人生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的,一个转身,便已经离开。
总是有一些人,经过我们的身边,再随着时间错过,于是我们有了那么多的记忆,那么多的遗憾。
提拉米苏记住我,提拉米苏带我走。都不过是一句句的美好的口号。说过了,喊过了,留在记忆里,充当美丽的布景。没有人会去为它花费太多的时间去等待和执著。藏在风中的那些难以破译的密码,如同岁月一起,被搁浅在青春的记忆里,渐渐无人提起。那些为谁唱过的歌,为谁流过的泪,为谁伤过的心……
总是会有年轻的故事在一年一年地发生着。
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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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属鼠,她也是。所以我俩住的地方最多的就是吃的东西,甚至打开衣柜,也很有可能在里边发现一块开了封的巧克力。我们甚至常常为最后一块沙琪玛的归宿争得面红耳赤,如果她败下阵去,她就会拒绝在晚饭后洗碗。
我俩最爱去的地方是超市,有时候口袋里的钱不多,许多东西只能看不能买,可是她说,那些好吃的东西,哪怕就只是看看,也是一种享受啊。我奇怪她怎么处处和我一样,很谗,却又是异常的瘦削。
她喜欢叫我陈师傅,动不动还拍着我的肩膀叫。我买一台新电脑,于是把旧的那台送给她。她跩跩地还不高兴,噼噼啪啪地敲着键盘,发着牢骚,旧东西就像老掉的女人,不好看不好用还让人倒味口。我疑心她言情小说看得太多,所以常有这种奇谈怪论,于是教导她,书上说的东西都是假的。她回答我,原来你最大的乐趣是造假。我哑口无言。我是个自由撰稿人,靠编造一些悲情故事从而赚取读者的眼泪和杂志社的稿费生活。她屡次劝我出去找个稳定的工作,这样就不用在稿费迟迟不来的日子为茶米油盐发愁。但是我讨厌人多的地方,我讨厌与人交往,除了她。她十分同情我,说,都说没有爱情滋润的女人脾气怪,果然是真的。
她越来越伶牙俐齿,在她面前,我节节败退。为表示对她言语无礼的抗议,我拒绝做饭。她只会煮快餐面,打两个鸡蛋,端一碗来给我,说,小气包,吃吧。
我们天天都有争论不休的话题,比如,谢霆锋和裴勇俊哪一个更帅,莫文慰和李纹谁更性感,王菲和李亚鹏能不能白头到老?她说李宇春是她的偶像,我白她一眼,说她幼稚。她说,你竟然已经老到连偶像也没有的地步了,我真同情你。
在这个城市里,我们俩相依为命,早上七点前她准时出门,担心地叮嘱我,不认识的人别开门。
晚上八点过后,我在我的房里,她在她的房里,偶尔我们会在Q上聊几句,她总不厌其烦地提醒我,过了三十的女人,熬夜只会加速衰老。
我一说她罗嗦,她就瞪大眼睛,陈师傅,我是为你好。
有一次我们一起看电视,里边的男女主角非常相爱,冷不防她问我,以前你和你老公是不是也很相爱?我犹豫一会说,是啊。她说,那他为什么不要你了。我说,拜托,别老是捅人家伤疤,很疼的。她上上下下打量我,也不是很丑啊,很多时候还是蛮可爱的,嗯,他不要你是他的损失。
说完她就走进她的房间里去了。她没看到我哭了。
二
2006 年的春天,我认识了本城晚报的一个编辑,他邀请我去报社工作。我征求她的意见,可她说,他长得怎么样?年纪多大了?结过婚没有?我哭笑不得,说,我又不是去相亲。她很认真,说,你现在稿费收入还是很正常的,而且我觉得你还可以挣得更多,如果仅仅是为了那点钱呢,就不用考虑了。我说,你以前还鼓励我要多出去。她说,天哪,你还真够笨的,我让你出去也不过就是为了你的终身大事考虑嘛。我白她一眼,嘟哝道,整天就知道瞎操心。
晚上她非要我把那编辑的Q号给她。她加了人家聊了没几句就兴冲冲地跑来告诉我,好消息好消息,他以前结过婚,现如今是单身一人,而且没有孩子!我突然生气了,冲她大吼:谁要你多管闲事!
她被吼懵了,不高兴地走开。我听到她在客厅里,故意把东西弄得砰砰响。我不能告诉她,我自己也心烦意乱,经过了一场失败的婚姻,我始终犹似一只惊魂未定的小鸟,看到草绳便总认为是条蛇。这么多年来,我拒绝给自己任何接近爱情和婚姻的机会,也等于杜绝了受到伤害的种种可能。这样不好吗?
第二天我主动请她去吃肯德基,她已经忘了昨天生气的事,高兴地叫炸鸡腿。我俩高兴地聊着八卦新闻。有一对情侣坐在我们旁边,好像是吵架了,越争越凶的样子,突然女人拿起面前的牛奶,朝男人泼了过来,男人稍微一让,那些牛奶一下子全泼到了我的身上。女人愣了愣,掩住脸,哭着往外走。
她霍地站起来,小跑着上前拉住女人,清晰而坚定地说,道歉。我看着女人伤心的样子,急忙说,不要紧不要紧。可她不依不饶,说,一定得道歉。
女人不好意思了,满脸通红地低声说,对不起。轻轻鞠个躬,走了。
我对她说,其实真的不要紧。她手忙脚乱地扯纸巾,给我擦衣服上的奶渍,说,你已经够可怜了,我不能让人家再欺负你。
我俩散步回家,她突然问我,以前你和你老公,是不是也经常这样吵架?我愣了一会,才回过神来,说,有时候。她说,是他不对,他是男人,应该让着你,爱护你。
然后她停下步子,说,过来,陈师傅,你走里边,车子太多了,小心点。我假装被沙尘迷了眼,伸手迅速地擦掉了眼角边的泪。
三
我决定要跟晚报编辑见面的时候,她比我还兴奋。拉着我去做新发型,非要我买条淑女屋的裙子。我呻吟着说,一把年纪了,还穿什么淑女屋。她说,好看好看,瞧,多年轻呀,一点也不像结过婚的人嘛。
约会的地点在馨园。她在距我们两个桌子的地方坐下,一客薄荷刨冰似乎只是道具,她只顾一个劲往我们这边张望。
晚报编辑姓刘,我们是头一次见面,但很快就找到了网络上的熟悉感觉,两个人聊得很投机。
她用小灵通发短信给我,说,我先走了,等下让他请你看电影了才回去,知道吗?陈师傅!
晚上我回家的时候,她还没睡,一看到我,就蹦起来,像炒豆子一样哗啦啦地问,怎么样,他对你的印象还可以吧,他约你下次见面了没有?介不介意你离过婚?
我很老实地回答她,他说,他喜欢我已经很久了。希望我能认真考虑一下。
她大叫一声,吔!扑过来搂我脖子,说,要是你们结婚了,我给你当伴娘,好不好?我“咄”的一声,八字还没一撇。她着急地说,那么赶快撇赶快撇。
突然我无语了。她是不是一直希望生活里会出现这样一个男人呢?爱着我的同时,也会对她爱屋及乌地疼。
晚上我的电话不停地响,我看看号码,不肯接。她睡眼惺松地走过来,按了接听,半晌,她表情古怪地看着我说,他说他是我爸爸,明天要来看我。
其实她从来没有见过她爸爸。她出生的时候她爸爸已经到国外去了,她爸爸甚至不知道这世上有这么一个女儿存在。
我把她抱在怀里,她已经快十岁了,有我的肩膀那么高了。怎么才一转眼,时间已流走这么多?我说,你怪不怪我?
十年前,他决定要与我分手,奔赴他更美好的前程和爱情,他忘了他曾答应要给我一个最盛大的婚礼和一个最幸福的家的承诺。我不愿意用肚子里的孩子来挽留他,对于一个决定了要离开的人,想必也不会因为一个尚未出生的小生命留下来。
我私自决定生下她。每个人都说我疯了,就连父母亲也不肯原谅我。我毅然搬了家。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我们的故事。
她呜呜咽咽地哭起来,把小脑袋拱到我怀里,说,妈妈,你好伟大。
事实上他早联系过我,说是半年前已回国,听说我们有个孩子,他费了许多心机才打听到我的行踪,他希望能够见见孩子。
我说,你要不要见他?
她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
第二天我把她送到夏威夷大酒店门口。她说,看来我这个爸爸是个有钱人。
她进去了。我一个人在街头的中心花园里,坐了整整一下午。我知道他的妻子因病不能生育,他出现的唯一目的,便是想要她跟着他走,从此便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直到黄昏,他才把她送出来。她非常自然地跟他说再见。他把乞求的目光投向我,我视而不见。
我和她手挽手地走开,她说,我告诉他,我过得很好;我比较喜欢咱们现在住的小房子;虽然陈师傅有时候比较烦,但是我很爱很爱她。她调皮地看着我,大概很得意自己的一番说辞。她捅捅我的腰,说,放心啦陈师傅,我不会抛弃你的。她又说,陈师傅,今晚我请你吃饭。我警惕地说,你哪来的钱?她眨眨无辜的大眼睛,他给的,很应该的嘛,他有责任的。
四
那天她坐在沙发上看杂志,然后大声读给我听,书上说的是两只相亲相爱的小老鼠的故事,一只老鼠吃了有毒的蛋糕,另一只老鼠不愿独自活下去,毅然跳上了鼠夹。她读得眼泪汪汪的,然后抬起头来问我,要是我是那只吃了有毒蛋糕的老鼠,你会不会做那只跳上鼠夹的老鼠?我温和地答她,不不,我不会让你做那只吃到有毒蛋糕的老鼠,因为,给你吃的东西,我一定要先尝过。她眨巴着眼睛,嘟起小嘴说,你还是蛮爱我的嘛。
这小妞,这世上,会有哪一个人,能像我爱她那么多。她一出生就跟我在一起,小时候常常生病,又喜欢哭。长大了一点就好像一个管家婆,家里的什么事都要过问。她甚至批评我不懂得节约,乱花钱,水龙头要拧到可以滴水的地方就很好,进出房间要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楼下小商店的东西其实比超市里的更便宜。
她过十岁生日那天,我买了个大蛋糕。她要求晚上跟我一块睡,然后拿本笑话书,一则则地读给我听,她说,你笑起来很好看,以后要多笑点。临睡前,她亲了一下我的脸,小声说,今天我许了三个愿望。我说,是什么?她说,嘘,不能说,说了就不灵了。可是闭上眼睛前,她还是忍不住了,凑到我耳边说,我的三个愿望都是希望你快点结婚。
然后她心满意足地睡着了。留下我一个人,望着她那张稚气未脱的小脸发呆。
我上网跟刘编辑说,我有一个女儿。确切地说,是有一个私生女。那边发来一个笑脸,说,我知道。我吃了一惊,问,你怎么知道的?他说,你女儿告诉我的。然后他说,这么可爱的女儿,我十分乐意与你一块照顾她。
我呆坐在电脑前,忍不住稀里哗啦地哭起来。
她在我身后拍我肩膀说,是不是有人求婚呀,高兴得哭了?我不理她,她说,刘叔叔也属鼠呢,呀,我们家要换个大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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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个夏至倒退的时光
认识林琅的第七个夏至,陈迟大学毕业。
他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毕业典礼上发言,细数着自己在大学中的收获种种。他的室友兼最铁的兄弟杨可坐在下面咬着手指吃吃的笑,悄悄的补充,还包括八个女朋友。
陈迟无语。
他否认自己花心,可四年之间,却换了八个女友。这让他的那帮兄弟们自叹不如,以杨可最为不平衡。他自诩“靓度”与陈迟不相上下,家境尤为不俗,可魅力怎相差如此之远。
那些被人称为“那些花儿”的女孩子们,无一例外的曾深深吸引过他也被他深深吸引;无一例外的曾与他爱得轰轰烈烈难舍难分;也无一例外的在他背后生生地将爱咬成了恨。
每一次分手都是陈迟提起,说不清分手的原因,却根本不留回旋的余地。他自己也总是疑惑着为何要和她们分手,亦如当初为何会爱上她们一样。潜意识里,她们身上有着一些什么在吸引着他,却又远远不够。
陈迟懒得解释,他不想大张旗鼓的宣扬,他只是在找,至于找什么,不明了,但,只是在找而已,无心伤害任何人。
收拾行李准备跟清纯的青春告别。老物件或馈赠或丢弃或变卖,最后所剩无几。箱底,却见一本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1992年修订版,已经发黄。
陈迟长时间地凝视这件上了大学就带在身边直到大学毕业才见了天日的行李。
记忆有个窗口,需要特定的东西作为钥匙才会开启。比如四月天时散落人间的阳光,比如巧笑之时抛来的一个眼神,再比如,这本字典。
林琅,好像夏日以来长久蛰伏在柳枝背后的一只蝉,蓦地惊醒,倏地飞起,穿过脑海中时间的层峦叠嶂,越过记忆的窗,复活在陈迟的现实世界中。
2、最初那个夏至的你
高一的夏天,陈迟认识了坐在他前面的林琅。最开始,他不叫她林琅,而干脆地叫她“课代表同志”。
林琅是语文课代表,可是陈迟丝毫不受熏陶,他宁可学英语也不肯好好学语文。按他的说法,英文有义无形,学起来只消半个大脑,而中文是象形文字,还要左右脑并用,学起来太疲劳。
林琅笑他狡辩。陈迟不以为然。那时的他讨厌一切费力的事。他希望自己老了能够得老年痴呆,生命的全部只剩下流着口水帅帅地晒太阳。
每当他说这种话时总会逗得林琅笑个不停。林琅的笑很小声,也不泼辣,要用那样小幅度的笑容来表达欣喜有点困难,所以林琅总会笑很长时间。陈迟便伸出手来拍她的背,生怕她憋着。
从笑就看出来,林琅是大众眼中文静的女孩子,文静得近乎平淡。她从不曾在陈迟打球时在场外大呼小叫的,也不曾在他得胜还朝时捧上冰汽水递去湿纸巾。只是在赛后陈迟发问一句“怎麽样”时,说一些诸如“某个三分出手时动作张牙舞爪十分难看”或者“某次快攻运球潇洒上篮利落十分凑合”这样评论的话。如此而已。
但日子长了,陈迟时不时就会神情悲愤,指着林琅的背影,控诉,林琅!你是个刁蛮的女人!
林琅十分不在乎,说,是啊,可是为什么大家都不这么说只有你这么觉得呢?
陈迟继续眼含悲凉,表情是十足的怨妇相,说,因为大家看不到。
林琅好脾气的背后有着数不尽的调皮和古怪。每当他自作聪明的觉得捉弄了林琅之后,林琅的反击简洁而有力。她总能清楚地知道陈迟的害怕或害羞。
譬如,有回陈迟往林琅的M豆中放了颗三黄片,林琅一口咬下去,苦不堪言。他拍着手快意大笑了好半天。可是下午他参加对抗赛特地跑到一群女生近前耍帅时,林琅清清楚楚的说了一句,头发该洗了。周围一堆女生闻声窃笑不已,弄得他几天抬不起头来。
其实那时候,这种抓对方小辫的感觉很是受用。陈迟希望将林琅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尽收眼底,只有他知道才好。他希望他们之间有秘密。
后来到了高三,兵荒马乱,每日钻牛角尖般的复习。题越出越有策略,字越找越生僻。陈迟对语文的憎恶到达了白热化,不止一次的质问林琅,我们是不是要考甲骨文?!并拒绝带字典以示强烈不满。
林琅不说什么。对于高考,谁都说不出什么来。默默的将生字查好标出音义来让陈迟参考。
心烦时陈迟会一把抓起字典,呼啦呼啦翻几页指着上面的某个字对林琅说,林琅,你要认识这个字我就请你吃千年虫。
林琅头都不抬就说好,看都不看就回答不会。陈迟便跳起来说你输啦!于是一起去冷饮店买两支长长的,类似DNA形状的被叫做“千年虫”的橘子棒冰,坐在操场上看着就快熄灭的太阳吃。
陈迟说,林琅你真笨,看都不看就说不会。林琅一撇嘴,你拣的字都是王母娘娘的胭脂粉,半空里的老鸦屁,人间少有的,看了也不会,还不如省了那一眼。
陈迟大笑,这是淑女该说的话吗。
高考在即,他们没时间去临摹君子或淑女。他们翘首张望着未来,有点恐惧,亦如当时的PC恐惧千年虫,因为看不到它的脸。
最后一次模拟考。试卷分析时,林琅拿起试卷,一指上面的一个字,对陈迟说,这回换我问你,这字念什么?陈迟一看,“石桀”,怪模怪样的,摇头,不认识。林琅递过字典,你就是懒,以后没人帮你查,这本字典送你了,回去好好查查。
三天之后,各自为战。
再三天之后,陈迟如囚鸟出笼,跑到郊外外婆家疯玩了一夏。
好似一幕情景剧。情景不在了,人也跟着消失。陈迟从乡下回来想起来再联络林琅时,据说她已去外地的大学报到了。
自此,林琅从陈迟的视野蒸发,音信皆无,不能说片甲不留,也只有一本字典而已。
3、第八个夏至的邂逅
兄弟们有的读研,有的留校,大部分人都去公司打拼,连大少爷杨可都找一家公司开始自食其力。一纸合约,陈迟把自己卖给了外企。每天努力工作,习惯性地继续优秀着。
他很少再回忆。有点懊恼,回忆太清楚,连细节都那么明显。原来在他的脑海中深处,有个叫林琅的女人一直睡在那里,不起眼,但从不曾远离。
记忆的电影回放到最后,陈迟明白了一件事,一件贯穿于他整个大学一直困扰他的事,他在找什么。
他的前女友赵像林琅一般的瘦弱却不似她那般有着圆圆的腮;
钱有着和林琅一样的大眼睛却不如她的有神;
孙像林琅一般的温柔又不如她温柔;
李像林琅一般的淘气又没她那么淘气;
周像林琅一般认真又和她的认真不一样;
吴像林琅一般的有才气又不如她有才气;
郑像林琅那般文静又不如她文静;
王像林琅一样喜欢对他品头论足却又不知道像她那样的适可而止。
林琅,林琅。
原来,他一直在和不足八分之一的林琅谈着恋爱,所以,每一次都是残缺。
这个发现让他气馁,时过境迁,如此晚的发现不是折磨是什么?
林琅在哪里?未知。那时还没有后来风靡全国的校友录。她可能早变得不再是当初,可能已经有了爱人,可能早已经忘记了他。
工作不久,陈迟被公司派去郑州出差三个月。
郑州的夏日骄阳似火。白天,陈迟窝在郑州的分公司的办公室里处理业务,工作之余在傍晚时分便在这座中原城市里随便逛着。
这是他除了旅游之外去到并生活的第一个外地城市,有着宽宽的街道和方方正正的居民区,还有假山流水的街心公园和热闹的夜市。生活有些庸懒,很是自在,不似他的北京,那般的匆忙和快节奏。陈迟融入出来散步消夏的人群中,闲适的感受着诸多的不一样。
夜市上人来人往。在众多操着河南口音的人们的嘈杂声中,陈迟忽然听到了纯正京腔京韵。陈迟循声望去,一个女子正提着一串风铃和老板讨价还价。等她转过脸,陈迟呆住。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但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这是林琅曾给他读过的张爱玲的《爱》,陈迟清楚的记得当初林琅声情并茂地读给他听时,他的神情是一脸的不屑,对于张氏的爱情童话他自是不信,可是此时此刻,他们真的就这样重逢。
陈迟大声喊出林琅的名字,林琅回头,整个人立刻冻住。
只此一眼,陈迟便安了心,林琅,还是那个林琅。
林琅,你见到我不高兴吗?
高……高兴。
我以为你会过来拥抱我……
于是,在陈迟和林琅相识的第八个仲夏,他们第一次拥抱,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来庆祝他们在他乡纯属巧合的重逢。
4、第八个夏至后短暂的分离
陈迟问,林琅你怎么会在郑州呢?
陈迟又问,林琅高考之后你怎麽不跟我联系呢?
陈迟还问,林琅这几年你过的怎样?
一遍遍的呼喊她的名字,一遍遍的问了又问,却不去听林琅的回答。自顾自的看着林琅生动的嘴唇和偶尔滑落的头发发呆。
林琅推他,说,我回答你又不听,还总是问。
陈迟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他要看清楚林琅的模样,看清每一个细节并牢牢地记在心里,作为这些年来的弥补。
他明白地表达着自己的思念与盼望,就像仲夏夜的梦,显而易见的火热与悠长。
郑州是林琅的老家,她的亲戚都在这里,她幼时随父母去到北京,在那里生活并长大,大学时又考了回来,毕业后就地找了个工作。
然而一口的老北京话儿还是没改,陈迟庆幸她没改,否则没那么容易找到她。
林琅带陈迟到家里做客。她的亲戚们对他亲切而友好,特别是她的奶奶,慈祥,笑起来整张脸像一朵盛开的菊。陈迟吃到了他们家人给他做的郑州的特色菜肴,蒸碗,熬菜等等等等。他们努力使他觉得自己回到了家。
陈迟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他们一家人如此诚心对他,而他却粗心到了连见面的礼物都忘了准备,哪怕是蓝水果都好。
林琅听他说完这个想法后笑个不停,你以为你是女婿上门见家长啊。
陈迟笑。林琅说,还准备什么礼物给我家人,你还从没给过我什么礼物呢,像我,好歹还送过你一本字典,八成你早给丢了吧……
陈迟转过身,从随身的包里,掏出那本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1992年修订版。淡淡发黄,但书香依旧。
怎么可能丢?这不吗。陈迟语气有些责怪,还说呢,一去连个音信都没有,怎么联系你都不知道……
林琅拿过去,慢慢的翻着,仿佛回到旧日,那段焦头烂额查东查西的时光。翻了一会儿,忽然停住,说,我以为你早知道了呢。
陈迟耸耸肩,知道就好了。
接着,抻得很长的沉默。他们知道,彼此心中都在想同一个敏感话题。
还是陈迟先问出了口,林琅,你会回北京吗?
林琅迟疑。她在郑州生活工作都很稳定。父母即将退休,也会回来。简而言之,她的家在这里,她没理由再走。
陈迟知道,但还是问,你会回北京吗?
三个月很快过去,轻飘飘的结束。陈迟明显地开始忧郁。
火车出站之前,陈迟望着月台静静伫立的林琅,心情复杂。那女子裙角飞扬,发丝缠在颈上,绝美的风景。就这样又要别离了吗?
终于还是冲下车,紧紧地拥抱,说,到北京来,我们在一起,我不能再丢了你。
一声长鸣,火车出站。陈迟离开,肩上带着林琅晶莹的泪。
5、第八个夏至后的暖冬
回到北京,陈迟开始害怕安静。
白天热热闹闹地工作到很晚,晚上不是加班就是打游戏打到没力,然后倒头就睡。
他不能停下来,停下来自己的影子就会转过头来指着他说,陈迟,你这个自私的男人!
他要林琅放弃已有的一切,到他身边来,以他为依靠,可是,他有什么能让林琅依靠?
也安慰自己说,林琅的父母就在北京,她回来也理所当然。然而骗不过自己两分钟。
一时间,心中竟都是些俗不可耐的想法。比如自己忽然中了彩票的头奖,或者投资某支股票暴涨,他一夜之间富甲一方。这样林琅到他身边来,就谈不上放弃什么,而是为了拥有更好的。
无稽之谈。陈迟对自己冷冷地嘲笑。
他知道林琅当然不会要求他什么,可他自己不能不要求自己。也许不该把他们的感情物化得这么具体,可是,生活毕竟不是云中漫步。
林琅,她会回来吗?如果她知道了陈迟是怎样的挂念着她,如果她知道陈迟因她背负了如此沉重的心事,那么,她会回来吧。
陈迟等着林琅的消息,好像一个等待放榜的举子,焦躁,不安。
秋天快要结束时,一个平凡的下午,陈迟接到一通电话,林琅的声音清脆爽朗,陈迟,你们公司的楼蛮高的吗。
陈迟不假思索的回答,那是。忽然明白过来,冲出门去,等不及坐电梯,直接跑楼梯到了楼下。
他的林琅,包在阳光里,如一颗钻石,耀眼,夺目,刺出了他眼角的泪水。
林琅说,我来了。
林琅说,你在哪里,我就去哪里。爱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陈迟拥抱她,不顾路人诧异的眼神和大厦里无数双躲在百叶窗后的眼睛。
很快,陈迟这段高调的恋爱便传遍了整个公司,他的那帮兄弟也都听说,叫嚣着让他为他的“又一村”请客,以杨可喊得最大声。
陈迟以从未有过的严肃,对着电话里的杨可说,这不是什么又一村,只是她而已。
他的态度让杨可吃惊不小。可当杨可见到了林琅本人后,便不再怪叫,平静地说,林琅这个女孩子,你要珍惜。
陈迟笑着拍拍他的肩,那还用说吗。
北京从来都是四季分明,可是,这一年的冬,对于陈迟,没了意义。不再冻手,因为牵着她;也不再干燥,因为她的双眸是那般的水润,闪亮。
他们一起踏雪,把雪踏成了粉末,揉入对过去的回忆和对未来的畅想。
林琅为他放弃了太多,陈迟想,要如何谢她,这个让他重新拾回爱恋的女子,如何谢她?
5、蜻蜓点水般的相聚与别离
如果按照童话故事的一般套路出牌,王子找到了自己的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一个省略号便可以将一生时光浸在蜜里。
偏偏不是。空间的利箭穿透原有的坚持,把他们的故事切割得支离破碎,伤感,仓促而俗气。
在他们相聚不到半年,陈迟去到了公司在北海新开了分公司出任经理。不是北京的北海公园,是广西的北海,最最南方比天涯海角还要远的角落。
那个三面都是海的城市,遥远,陌生,万般辛苦,却可以给陈迟他日后想要给林琅的一切,比如锦衣玉食,高枕无忧。
陈迟便去了。不顾杨可关于爱情经不起别离经不起考验经不起折腾的种种劝告。
临走时托付杨可照顾对林琅,并对林琅说,等我两年。
谁知一去便是四年。
第四年上,林琅拒绝继续等待,不顾陈迟的反对,坐火车颠簸了两天来看他。太久不见,思念中透出的陌生,如影随行。
在湿漉漉的海边,林琅问,陈迟,你愿意娶我吗?
陈迟羞她的脸蛋,见面的兴奋尚未褪去,嘻嘻哈哈地并不好好回答。海边的空气真是湿润,林琅湿了眼眶。一直湿着,直到她回到了北京都不曾被阳光晒干。
林琅没有告诉陈迟,她父母已退休,要回到郑州去,向她发出了最后通牒,要么在北京成家,要么和他们一起回去。他们不能让唯一的女儿在外面漂泊。
一开始,她固执的要等陈迟,可是妈妈的一句话让她无言以对,陈迟哪里都好,就是没打算和你结婚,要不怎会四年了都不回来,也不肯带你去?
四年的孤单与寂寞,有多苦涩一言难尽,苦到她只有靠着杨可的肩膀哭。
她千里迢迢去看他,他没有给她任何承诺,只是匆匆忙忙的把她赶上了回程的火车。
四年了,林琅肯定自己对陈迟的感情没有淡,但这浓情,可能就向人们说的那样,跟幸福根本就无关。
6、第十二个夏至后的句点
林琅回去两个月后,陈迟收到一个快递。打开,一封喜帖,一本字典。
他的林琅,即将嫁给他的好哥们,杨可。
陈迟坐在黑暗里,良久。
杨可会爱上林琅,这并不希奇,谁爱上林琅,陈迟都不觉得希奇。林琅是个值得人爱的女子。一别四年,是他忽略了感情,以为有爱便是无敌,给了太多人太多的机会。
可是,林琅,再有大半年,我就能回去,就可以付了首付拥有我们自己的房子,也可以买辆还算不错的车。你为什么不等我?
林琅,我独自在北海忍受着潮湿,闷热,不忍你陪我受苦,每天为我们的未来埋头苦干。你为什么不等我?
林琅,娶你是理所当然的事,我连蜜月的路线都选好了。你为什么就不等我了呢?
相识的最初,邂逅之后的种种,陈迟一度觉得自己和林琅是有缘分的两个人。可当这场情事阴差阳错,草草收场,才发现缘分如此浅薄,浅到当他想溺死在这段感情中时,低头却只看到,缘分不过才没过脚面。
想来可悲,他与林琅之间,相识多年,还来不及送承诺或戒指,便永久分开。能称之为信物的,竟只有这本字典,手中这本泛黄的字典。
失恋的夜,黑得好像再也不会亮起来。陈迟没想过回去,指责谁的背叛或听谁的道歉,只是木然的翻着那本字典。当翻到后来的某一页,目光不由定住,呆呆的,泪流成河,心如刀割。
7、“石桀”
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1992年修订版。
627页,石桀:分裂肢体,古代的一种刑罚。
这便是陈迟爱情的关键词,早在十二年前就该查明的字,也许早就预示着某种结局。页边的空白处,是林琅不同时期记录的只言片语。
6736251,我家电话,不想忘记就打给我。
我又遇到了你!
我来找你了,和你在一起。
亲爱的,你非走不可吗?
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亲爱的,你什么时侯回来?
亲爱的,没关系,我去找你。
亲爱的,他们都说我该放弃你……
亲爱的,我爱你。
爱的注解,最终被泪水晕开,不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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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兰分手似乎是上天故意的安排,兰其实是个不错的女孩,无论是容貌还是性格,都让人无可挑剔,我知道很多人都在笑我傻可是我还是主动和她分手了尽管我是那样的不舍。
和兰分手的第一城,兰起得特别晚,管宿舍的阿姨进门三次看到的都是她蒙着被子,一动不动地蜷缩在床铺上的样子。阿姨没有说什么,叹着气把门关上了。兰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了,上午的课是上不成了,卫生间的镜子里出来的是一张憔悴的眼角带着泪痕的容颜。
兰无事可做,宿舍里就她一个人,于是下楼到餐厅里帮几个姐妹买午餐,兰点了三鲜豆腐,糖醋排骨,番茄炒蛋和西芹鱼柳,这些都是我平时最喜欢吃的。离她们下课还有一段时间,兰神情呆滞地坐着,面无表情地望着菜肴出神,连我悄悄地坐到她的邻桌,她也没有察觉。
餐厅里的人渐渐地多了起来,小睦她们说笑着来到兰的身边,看到兰那样便不笑了,小睦一坐下来便说今天的菜好香,兰没说什么。大家相互使了个眼色自顾自吃了起来,期间不时插进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语。对面那对情侣正旁若无人地大声地调情,兰还是无动于衷,筷子从未夹过一口菜。
和兰分手后的第二天,兰化了很浓的妆,衣阗妖艳的出现在西区的一个酒吧。兰坐在吧台边,一杯接一杯地喝着不知道名的烈酒,吧台一字排着十几个空酒瓶,兰不让老板收去,固执地往胃里灌着那滚烫的液体,酒吧里回荡着电子迷离的音效,舞池中充斥着放纵的尖叫。
兰随着音乐有节奏地摆动,旁边一个男人不怀好意地靠过来,对兰说小姐你发漂亮。兰说是吗?眼神暧昧地看着那个足以做他父亲的男人,然后男人说小姐你你喝醉了,要不要我开车送你回家。兰说好啊,冷笑着抓起酒杯就往男人脸上浇去男人极为恼火,挥起手掌要煽兰一个耳光的时候,被几只有力的手抓住,几乎要被摁倒在地。原来是小睦拉了班里的几个男生找到了这里。
小睦说兰你别这样,你这样我们大家都会心痛的,兰说你们不要管我,让我醉死好了。兰说什么也不走,于是几个男生一起把她拖出酒吧,塞进了出租车。酒吧里发生的一切我都知道,因为我当时正坐在酒吧昏暗的角落,自始自终都在看着兰。
兰被拖回宿舍的时候正好是宿舍关门前一分钟,被扔到床上还嚷着还要喝喊着喊着便不省人事。
我和兰分手后的第四天,兰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两天了,原来她从那晚酒醉后就一直昏迷不醒,昏迷中一直不停唤着我的名字,其间小睦她们轮流照看她。
和兰分手五天了,我想我应该回到她身边了,我站在她的病床前,洁白的床单映着她苍白的脸,我默默地陪她一整夜,直到她快要醒来的时候才悄悄离去。
和兰分手第六天,兰出院了,兰出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卫生间里,折腾了几个小时持出来,室友们进去后大呼干净!一向嘻嘻哈哈的兰从此变和沉默寡言,脸上总是给人一付冷酷的表情,或者说是冷艳。几个好友看在眼里都知道兰一直没有把我忘记,一直怀念过去寻段感情。
兰开始特别用功,每天都在图书馆自习到关门,成绩也突飞猛进,自己担任学生会的个项工作也都干得很出色,得到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和兰分手后的第二年,兰被选举担任系里新一届学生会主席,我知道这很不容易,因为她是个女孩子。兰知道自己责任重大,从此更加努力准备。理所当然,兰成为系里的知名人物,班主任教育大一的新生时,都把兰和其他几个同学做为榜样宣传。还没到毕业,就有好几家知名公司要和兰签合同。
和男分手后的第三年,兰顺利考入一所名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兰身边始终不乏比我优秀的男生追求,可是兰从不理会,除了一个叫凌的男孩。兰只是把她当做大哥哥班,从没和他发生过什么。而在别人眼中他们关系似乎十分暧昧。
和兰分手后的第九年,我收到了兰要结婚的消息,新郎就是凌。在离结婚还有半个月的时候兰坐在新房里给亲朋好友们写喜帖。兰的脸上挂着幸福的微笑,越发楚楚动人。我知道很多人会收到兰的喜帖,除了我。
兰打开一张张印着金色双喜的大红喜帖,在上面郑重其事地写上新郎新娘的名字。在兰写到第二十张的时候我愣住了,那二十张喜帖上,新郎那一项赫然写着我的名字!而兰似乎还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我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在我们分手后的第九年,我第一次流泪,而兰她不会看到,谁也不会看到。因为鬼魂是没有眼泪的。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我绝不会因为赶时间而乱穿马路,结果让灵魂离开了身体。而那天,正好是兰的后日,我手里还提着一只克莉斯汀的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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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晚会上,那时的她年轻美丽,身边有很多的追求者,而他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此,当晚会结束,他邀请她一块去喝咖啡的时侯,她很吃惊,然而,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
坐在咖啡馆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尴尬,没有什么话题,她只想尽快结束。但是当小姐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习惯放点盐。”当时,她愣了,小姐也愣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以至于他的脸都红了。
小姐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她是好奇心很重的女子,于是很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要加盐呢?”他沉默了一会,很慢的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小时候,我家住在海边,我老是在海里泡着,海浪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盐,就算是想家的一种表现吧。”她突然被打动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想家的男人必定是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忽然有一种倾诉的欲望,跟他说起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气氛渐渐的变得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再以后,两个人频繁地约会,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所有的优秀男人应该具有的特性。她暗自庆幸,幸亏当时的礼貌,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她带他去遍了城里的每家咖啡馆,每次都是她说:“请拿些盐来好吗?我的朋友喜欢咖啡里加盐。”再后来,就像童话书里所写的一样,“王子和公主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确实过得很幸福,而且一就是四十多年,直到他前不久得病去世。
故事似乎要结束了,如果没有那封信的话。
那封信是他临终前写的,是写给她的:“原谅我一直都欺骗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咖啡吗?当时气氛差极了,我很难受,也很紧张,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小姐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不加盐的,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好将错就错了。没想到竟然引起了你的好奇心,这一下,让我喝了半辈子的加盐的咖啡。有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我怕你会生气,更怕你会因此离开我。现在我终于不怕了,死人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对不对?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可不想再喝加盐的咖啡了,咖啡里加盐,你不知道,那味道,有多难喝!”信的内容让她吃惊,也让她有种被欺骗的感觉。然而,他不知道,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高兴,有人为了她,能够做出这样的一生一世的欺骗。”
有个成语叫“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新华书店就是如此。
2009年9月底,中关村第三极书局正式停业。10月3日也就是中秋节当天,第三级书局国林风书店在昊海楼地下一层开张,店门前的海报说是”因产业发展XXX,停业,XXX正寻新址“。
风风火火了三个年头,第三极终于轰然倒蹋。2006年,我刚到北京,和我一起来的还有第三级书局。中关村图书大厦企图在价格上打压,全部图书八折。第三极不甘示弱,八折甚至七折,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无数人拍手称叹说敢跟新华书店叫板你牛逼。一家书店,占了大楼的三层,书店里无论是书的摆设、灯光、还是服务质量,都好得无可挑剔。”抄书有理“,恐怕只有第三极这么有创意,虽然三年来我从未向服务员要过纸笔,但我每次去都带着书包,看到有用的东西就写写记记。第三极的地方比较大,人相对少,不会有在中关村图书大厦里的人满为患的压抑,并且,由于楼层较高,捧本书倚着书架坐地上,累了就透过落地玻璃窗看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看他们苍蝇般无头无脑地奔波,别有一番静谧的滋味。中午饿了,可以到地下一层的美食城,吃点东西回来接着看。没人问过我,没人拦过我。有一次我拿着本书跑厕所里蹲了一个小时才出来,保安看着我诡异地笑。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想在第三极做个兼职,每天守着这么多书多好。
如今,他死掉了,很安详,说走就走了。他,最终还是干不过国营的新华书店。上学期放假之前,在新京报上就看到了第三极书局老板关于连年亏损和欲觅新址的消息,可没想到一切来得这么快。巧得是,昊海楼的地下一层,一年前,是一个更有创意的“淘书公社”,当时打出的广告是“买一斤猪肉的钱(16rmb)能买两斤书“,可爱极了。不知道淘书公社是赔了钱还是没赚钱所以走掉了。在淘书公社之前,这里叫国林风,不知道和第三极书局是否有联系。
不知道第三极书局迁址安家后是否还叫第三极,因为第三极其实仅仅是这个楼的名字。
在海淀,没有一家卖书的能干得过新华书店,因为丫是祖国母亲开的。

Google总是给人惊喜,前不久,GoogleForm里增加了页面跳转功能。
我们设计问卷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一些分支,比如:
2.请问你是党员吗?
A.是 B.不是
- 2.1如果你选择了“是”,请回答:你是共产党还是国民党?(如果选择了“否”,请直接答第三题)
A.共产党 B.国民党
3.如果芙蓉姐姐落水了,你不会游泳,你会舍身相救吗?
A.会 B.不会
这种情况,页面跳转功能就派上用场了。
首先,在“添加项目”里添加若干个“分页符”移动到适当位置。目前,只有单项选择(多重选择题)可以设置页面跳转,选中“根据回答转至问题”,然后分配要跳转到的页面。如下图:
由于只有单选题可以设置页面跳转,一个问题就出现了。我们设计分支的时候,可能是一个分支,也可能是两个或更多个分支。上面举的例子就是一个分支的情况,爱答就答,不答就跳过。(如下图1)
但是如果有两个相互对立的分支,就会出现答完了一个分支又必须答另一个分支的情况(本意是要让被试只能看到其中一个分支)。还是上面的题,我们改成如果是党员就答第三题,答完后答第五题;如果不是党员就答第四题,答完后答第五题。同时我们假定第二题在第一页(记为P1,下同),第三题在P3,第四题在P2。可能出现的问题是,你选了不是党员,答第四题(P2),之后还会看到第三题(P3),这个是顺序上不可避免的。(如下图2)
我想到一个比较笨的解决方案:在P2之后加一个P3(原来的P3成为P4,后面的页面顺延),P3里只放一道题,这个题是一个必答的只有一个选项的单选题。在选项后,设置跳转到P5。(如上图3及下图)
当然,这是个曲线救国的笨法子,还是建议Google能增加这么一个功能,就是无论什么题型,都能设置页面跳转;或者,可以在一页的末尾设置下一个跳转到哪一页。这里有一个Demo,可以试一下。
